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润资源”或“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 2023年第三季度至 2024年第三季度期间的相关财务报告数据及披露信息。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由盈转亏,不会导致公司2023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1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在2023年进行资产置换时,置出资产评定估计机构对置出资产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置业”)没有产权的地下停车场、储藏室,按照征收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评定估算,不符合有关规定,淄博置业的评价估计价格不准确,导致公司有关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定价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相应期间重组事项的账务处理不正确,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2024年11月15日,置出资产评定估计机构中联资产评定估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置换涉及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因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调整估值说明》(以下简称《调整估值说明》),基于以上检查事项及当地税务局对土地增值税征纳认定标准,202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15,577.36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27,711.04万元,评估增值12,133.68万元,增值率77.89%。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调整估值说明》,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第三季度至2024年第三季度期间的相关财务报告数据及披露信息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由盈转亏,不会导致公司2023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发生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除特殊注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基本每股盈利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稀释每股盈利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基本每股盈利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稀释每股盈利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2023年度除上述列示的会计科目更正外,由此引起的年度报告正文、摘要相关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占比及财务报告附注的详细更正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2024年第一季度除上述列示的会计科目更正外,由此引起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有关数据占比等详细更正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