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新港镇大磕山水泥配料用红土矿(新增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价陈述》(兴地矿评报字〔
该陈述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大众对公示的评价陈述有贰言的,能够填写《评价陈述公示大众意见表》(附件4)寄(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接纳意见表的截止时刻为2025年7月4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件:1.《繁昌县新港镇大磕山水泥配料用红土矿(新增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价陈述》(兴地矿评报字〔2024〕第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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