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深圳市万润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深圳市万润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深圳市万润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定估计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定估计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情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定估计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定估计的委托人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本次资产评定估计的被评估单位为深圳市万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润矿业)。 根据《资产评定估计委托合同》,本资产评定估计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万润新能拟转让深圳万润矿业的股权,为此需要对深圳万润矿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做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深圳万润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深圳万润矿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深圳万润矿业申报并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按照深圳万润矿业提供的2024年6月30日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80,041,711.88元、9,711,786.58元和270,329,925.30元。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在本报告揭示的假设条件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论为282,037,598.90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捌仟贰佰零叁万柒仟伍佰玖拾捌圆玖角整),与账面价值270,329,925.30元相比,评估增值11,707,673.60元,增值率4.33%。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万润新能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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