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历来格外的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始终把办理建议作为吸纳民意、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坚持以
(一)针对善南代表团“关于提高失地农民补助金的建议”,依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滕政发〔2008〕52 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6月2日起,我市开始实行失地农民社保补助资金发放。根据枣庄市人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发〔2013〕67号)文件规定,国土资源、财政部门负责确定政府社会保障补贴金数额及资金落实。对于我市个别被征地村居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缴纳不及时和欠费问题,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已安排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联合梳理已批复的征收土地中未到位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10月底,已将社会保障资金全部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对于2021年10月之后的新报批征收土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履行“先保后征”原则,保障社保补助资金落实。
(二)针对东郭代表团“关于规划建设龙岭路东延工程的建议”,市国土空间规划将根据人口增长及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落实各类新建、扩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重点推进S321枣梁线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段改建、G104—京台高速连接线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G518、S313日滕线枣梁线等干线公路改建。对于龙岭路东延工程,将根据上级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线型,在国土空间调整期争取纳入综合交通体系,保障建设项目用地。
保障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持续增长,建设与现代化强市目标相匹配的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提升滕州市作为鲁南综合交通枢纽的竞争力是滕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目标。对于木曲路与B6线连接线项目,将根据交通专项规划,在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期中予以统筹,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四)针对姜屯代表团“关于进一步提升市机械工业园和墨子科创园道路交互与通行路网建设的议案”,按照《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办法的通知》(滕政发〔2022]19号)的相关规定,负责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镇)实施“城中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工作,并依法按程序与“城中村”项目所在村(居)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同时,我局格外的重视园区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保障工作。近年来,先后对奚仲路、染山路、小熊驾到等项目实施了要素保障;今年以来,针对力辰汽车部件、冈田刀库、有荣机床、墨子制造产业园三期等项目积极做好要素保障工作。
下一步,针对旧村棚改工程、奚仲路延伸提升工程的新增用地需求,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精准对接、靠前服务,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助力西城新发展。
(五)针对羊庄代表团“关于实施S321附属配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的议案”,根据建设与现代化强市目标相匹配的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需要,结合人口增长和产业的需求,将陆续落实各类新建扩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重点推进S321枣梁线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段改建项目用地。对于S321附属配套交通设施提升工程,将根据上级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线型,在国土空间调整期争取纳入综合交通体系,作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予以保障。
(六)针对滨湖代表团提出的“关于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的建议”,经调查,情况如下:
1.滨湖镇涉及生产矿山均已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签订基金监管协议,并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年度足额缴纳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2.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2023年以来分别开展了滨湖煤矿塌陷地(西辛安村)治理工程、滨湖煤矿滨湖镇后辛安村采煤塌陷地调查评估项目、北徐楼煤矿塌陷地治理项目(徐楼片区)、北徐楼煤矿塌陷地治理项目(七所楼片区)、北徐楼煤矿塌陷地治理项目(奎子东片区)、北徐楼煤矿塌陷地治理项目(东焦片区)、锦丘煤矿东马村南部区域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等多个治理项目,治理塌陷地面积2000余亩。
下步,我局将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注重生态价值转化,编制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合理的安排治理的方向、时序和布局,着力提升采煤塌陷区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七)针对大坞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闭井煤矿塌陷地治理进度的建议”,经核实,位于大坞镇的徐庄煤矿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正在推进。已编制《山东省徐庄生建煤矿采煤塌陷地调查评估报告》,确定了徐庄生建煤矿采煤塌陷土地涉及范围,明晰了土地利用现状、塌陷程度、稳定性等级评价、稳沉现状、土地耕作、基础设施等情况,为下步治理打下基础。
下步,我局将全面统筹塌陷地治理与土地再开发、生态修复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土地复垦与国土空间综合利用之间的关系,全方位、多层次、跨领域推进塌陷地综合治理。加大对已稳沉塌陷地治理力度,督促枣庄矿业集团尽快实施涉及休城、战河、王寨、大市庄、小市庄、福兴六个村居的徐庄煤矿塌陷地治理;对未稳沉塌陷地实施边采边复,采取挖深垫浅、充填平整、恢复植被等措施,开采与治理同步,严控新增塌陷地数量。
(八)针对级索代表团“关于对因挖沙取土历史原因形成的大面积低洼地实施统一治理的议案”,经核实,详情如下:
一是关于对因挖沙取土历史原因形成的大面积低洼地,不涉及采煤区域的,应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治理,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是对因挖沙取土历史原因形成的大面积低洼地,涉及采煤区域塌陷的,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要求,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采矿权所有人煤矿企业按土地复垦方案实施计划进行复垦治理,届时我局将积极努力配合,监督督促采矿权所有人煤矿企业对塌陷区域实施高标准复垦治理,建设高标准优质良田。
三是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扶持政策,争取相关配套资金支持,对各种历史原因形成的低洼地实施统一治理。
(九)针对姜屯代表团的“关于争取建设用地土地指标加强市机械工业园区发展的建议”,切实保障用地需求,推动社会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责。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聚焦“强工兴产、项目突破”战略,充分的利用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做实做细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先后为姜屯镇小熊驾到、力辰汽车部件等多个项目落地保障用地300余亩。2024年我局将持续做好姜屯镇的冈田刀库、有荣机床、墨子制造产业园三期等项目370余亩用地保障工作。今后姜屯镇如果有新增用地指标需求的高质量项目,只要符合产业政策项目用地,我局将坚决予以保障,全力助推市机械工业园区发展壮大。
(十)针对木石代表团“关于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配套要素资源的议案”,我局将加大力度持续推进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扩区增容工作。一是加快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园区推进土地规划安全风险控制线划定、地灾评价报告、压矿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积极征求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对相关报告编制意见与要求,尽快完成批复。二是积极努力配合园区管委会划定扩区范围,提供相关坐标数据和图件。三是积极对接枣庄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出具相关审查意见。
我们将加强针对性,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计划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好代表们的意见建议。
恳请市人大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自然资源工作,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肯定会把意见和建议列入工作之中,认真贯彻落实、一直在改进提高,为加快“中华善城、现代滕州”强势崛起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