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 疆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财综(2017〕35号)、《疆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价存案核准取消后有关作业的酒知》(疆土资规(2017)5号)和《广东省天然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挖掘市批挂号办理有关事项的告诉》(粤天然资规字(2019)2号)等文件精力,现将《广东新裕昇矿业有限公司兴宁乐仙石场采矿权综合利用部分(全风化层及中风化层剥离量)出让收益评价陈述》、《兴宁市坭陂镇东安石场采矿权综合利用部分(全风化层及中风化层剥离量)出让收益评价陈述》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作业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贰言的,可书面向我局提出定见,定见接纳截止时刻为2025年2月7日。
附件:1.《广东新裕昇矿业有限公司兴宁乐仙石场采矿权综合利用部分(全风化层及中风化层剥离量)出让收益评价陈述》
2.《兴宁市坭陂镇东安石场采矿权综合利用部分(全风化层及中风化层剥离量)出让收益评价陈述》
主办: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保护:兴宁市政务大数据办理中心联系方式(仅受理网站建造保护)